引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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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婚,在上世纪六、七十年代,还是“天方夜谭”!男女青年“搞对象”,除掉当事人自己暗生情愫、“暗度陈仓”,偷偷摸摸“搞恋爱”,走向婚姻殿堂;顶多也就是靠亲戚朋友“保媒拉纤”、辗转介绍,成就好事。至于自古以来就有的“媒公”“媒婆”,早已被《小二黑结婚》之类的小说,弄得声名狼藉、臭不可闻。

其实,这种做法,失之偏颇。媒婆这种职业,历史悠久、地位崇高。远在原始时期,人类实行群婚制,一群男子与一群女子互为配偶,且不固定,这时候,自然不需要媒人。随着经济的的发展、文明的建立,对偶婚和一夫一妻制的建立,尤其是形成了氏族内部不允许通婚的制度,“嫁娶必于氏族外求之,谓之族外婚制”,男女之间,不在一起共同生活,相互之间,并不认识。若要通婚,自然需要有人介绍,牵线搭桥,于是,媒婆、媒公,应运而生。

早在先秦时期,媒婆就在男女婚姻当中,起到了重要的“中介”和“证婚人”的作用。《诗经·卫风·氓》中,唱道“匪我愆期,子无良媒”。愆,(读音:qiān)过失,过错,这里指延误。这句诗歌是说:”并非我要拖延约定的婚期而不肯出嫁,是因为你没有找好媒人。”

媒人,在一定意义上,促进了古代婚姻安全,完善了婚姻的规范礼法,有着无可替代的积极作用。及至后来,形成了男女婚姻,必须有“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”的观念之后,媒人的地位更加重要。”

男女非有行媒,不相知名”;“娶妻之如何,匪媒不得”;“为婚之法,必有行媒”;“明媒正娶”,“为设媒官,始知嫁娶”;就是当时婚姻生活的真实写照。以至于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句话:“天上无云不下雨,地上无媒不成婚”。

“人上一百、形形色色”。媒婆当中,当然有贪财奸佞之徒,把不适合的男女强行撮合在一起,断送了一些男女青年的美好姻缘,但是,那些热心快肠、成人之美的好媒婆,也大有人在。《西厢记》当中的红娘,就是其杰出代表之一,以至于红娘成为了好媒婆的代名词。

把世界上所有的媒婆,都丑化成像《小二黑结婚》中的媒婆宋大婶、像《金瓶梅》中的媒婆王婆那样,好吃懒做、黑心贪财、妖艳风骚的人物,实在是以偏概全,“一篙子打了一船人”。

到了那个史无前例的年代,媒婆、媒公更是被扫地出门、后继无人了。一直到了特殊年代的后期,极“左”思潮,有所消退,才禁绝了私媒,开办了官媒。各级工会、妇联、共青团,都办起了“婚姻介绍所”,承担起了媒婆的职责。可是,男女青年找对象,还是处于被动的状态,等待着“组织“的介绍、配对。

在那个年代,哪个红男绿女说要“征婚”?正好应了这句古话:“做梦当皇帝,人皆笑你痴。”

不说你是“神经病”,至少也要被人笑掉大牙。

可是,谁也未曾料到:沧海桑田,世事易变。六十甲子一轮回,风易俗变天地转。如今,“征婚”这个词,早已进入热搜。借助于电视节目:《玫瑰之约》《非诚勿扰》《怦然再心动》《我们约会吧》《亲爱的我们》《新相亲大会》等栏目的香风甜雨;依赖于网络,《百合网》《珍爱网》《真情在线》《鹊桥会》等网站的棒敲电击,中国人的“花岗岩脑袋”被砸开了一条缝,婚恋观,早已更新换代。男女老少,早已接受了怀揣“高科技”、办事“高效率”的“现代红娘”。

“征婚”,在现代都市人的心目中,是一个甜蜜的词汇,甜得发腻。众多未婚男女,借助报刊、杂志、网络、电视,找到了人生的另一半,缔结了美满的姻缘,走进了婚姻的殿堂,这,该是多么浪漫、多么惬意的事情!“成就姻缘,积德造福”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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